周强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
个人履历
1976.07——1978.09,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09——1982.07,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09——1985.07,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08——1989.12,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2——1991.07,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07——1993.09,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1993.03—1993.09 挂职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09——1995.04,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04——1995.10,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0——1997.11,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5.09—1996.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1——1998.06,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
1998.06——2006.09,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1998.07)、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1.01);
2006.09——2006.12,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12——2007.02,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至2013年3月)
2013—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5月)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3年5月27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接受周强辞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