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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包永年 (baoyongnian)
  • 别名、笔名:字延之
  • 堂号、郡望:-
  • 性别:男
  • 血型:保密
  • 民族:汉族
  • 生卒年月:1079-1120
  • 籍贯:合肥人
  • 担任职务:金州司工曹事
  • 所在地:
  • 联系方式:-
  • 父亲:包繶 (baoyi)
  • 代理:fangkai(注册日期:2010-08-20 16:13:13)
    包永年(1079~1120),字延之,安徽庐州(今合肥)人氏。曾祖讳令仪,故任虞部员外郎,累赠太保;祖讳拯,枢密副使、累赠开府仪同三司,赐谥孝肃;父讳繶,故太常寺太祝。包氏世有显闻,实自孝肃公始。元丰天子念孝肃忠烈,当追荣无穷。诏登绘像,春秋从享,俾若嗣若孙,加以恩赍。于是公之叔朝奉,上章沥恳乞官其侄。朝廷喜,从所请。粤七年,公受命未仕。元七年,始试法顶选。初调官无为军巢县主簿。将行,丁母节妇太室忧,杜门终丧,哀毁尽礼,乡闾称其孝。服除,任开封府咸平县主簿。咸平,剧邑也。公至邑,廉勤自守,蔚有政声,吏民爱思。久之,建中靖国改元,授袁州分宜县尉。在分宜,会与邑宰论事不协,以故毅然解秩退休,凡阅岁有六。大观二年,复调官授将仕郎,试处州遂昌县令。才一考,丁所生母萧氏忧。萧氏自公幼稚出从人,义不能夺。公既长,萧氏夫亦亡。公乃恳切请归,朝昏侍奉,益敦子职。逮萧氏去世,公居丧如礼。服再阕。政和二年,用荐者改通仕郎,任金州司工曹事。公到任,同曹事有不决者,皆画谋于公。则知公之材能设施,固不在人下。岁满,州人愿留公不可得,攀辕翳道,相与瞻望叹嗟,咸曰:"包公之后,信乎有是贤孙也。"八年,改宣教郎,知鄂州崇阳县事,礼上之明年,以疾告朝假归治,已而果不起疾。公享年五十有一。初娶朝请郎致仕、累赠朝议大夫李公庭玉之女,再娶宣教郎、知凤翔府县事成公抗之女,晚又娶吏部林公邵之女,林氏亦先公早卒。子一人,曰完,尚幼。女三人:长适同郡俊士赖持正,即故亳州县主簿扩之侄也。次适无为军庐江县俊士文贯。二婿皆以才行称于时。余一女,尚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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