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查看新闻资讯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父姓“樊”错为“凡”女落户真麻烦

父姓“樊”错为“凡”女落户真麻烦
  
  几经周折,凡建超终于在档案局的老户口簿里找回祖姓“樊”,女儿也得以落户成都
  在成都上班的29岁小伙凡建超,本该姓“樊”,“被姓凡”多年后,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
  小凡的“樊”恼还得从半年前他张罗女儿读书的事说起。因多年前老家户籍警工作失误,祖宗世代姓樊的小凡被迫改用百家姓没有的“凡”,在女儿出生后,他理所应当地为女儿恢复了祖姓“樊”,没想到,这却为小凡女儿落户成都造成了麻烦。从去年10月开始,小凡多次辗转于资中老家和成都两地,却始终未能解决女儿的落户问题。
  近日,在本报记者和成都电视台《今晚8:00》栏目记者陪同下,小凡再次踏上“樊”恼之路。记者探访小凡资中老家的村子发现,因当年户籍警失误而“被姓凡”的村民不下百人。最终,小凡从档案局里一纸泛黄的老户口簿找到了关键证据,女儿才终于姓回了“樊”。
自信
原以为迁户轻松
  凡建超是内江资中县马鞍镇松树村人,十年寒窗后考上了大学,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毕业后,他到成都工作,几年前结婚,并在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新房。2010年,可爱的女儿出生。
  去年秋天,同事提醒他说,娃娃读幼儿园、小学得提前谋划,要本地户口才能读公立学校。小凡想到女儿已3岁,入学已迫在眉睫,就赶紧请假张罗这事。
  要让女儿在大面读书,就得把女儿落在马鞍镇老家的户口迁到龙泉来。去年10月初,凡建超带着办理户口迁移的所有材料,包括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到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的公安办证大厅办理迁户手续。“本来以为材料齐,办理迁户会很轻松”,但结果却出乎小凡的意料。
麻烦
  父女不同姓落户被拒
  民警审核迁户材料时发现,小凡提供的户口本和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姓“凡”,女儿姓“樊”。“对不起,你这个娃娃的姓和你的姓不一样,我们不能办理。”
  落户被拒,小凡不解,与民警争辩。民警答复称,如果是新生儿上户,肯定不行,“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须随父或随母姓。”父亲姓“凡”,女儿姓“樊”,母亲姓李,因此孩子无法落户。小凡告诉记者,女儿樊紫瑶出生时,他自己的户口还在马鞍镇,于是女儿和他落在了一个户口本上,他本人是户主,女儿与户主关系也清楚写着“长女”。
矛盾
  “为姓证明”的三大难题
  半年来,小凡陷入“为姓证明”的矛盾。根据龙泉户籍警提出的落户要求,小凡有三个渠道“为姓证明”。
  一、证明“凡”和“樊”是同一姓。但这两字并非简繁之别,意思也不同,百家姓里更没有“凡”姓。
  二、证明“凡建超”就是“樊建超”。在小凡老家,他向本报记者展示了从老屋中翻出来的10多年前初高中的借书证、学生证、成绩目录,甚至家里墙上的奖状,用名都是“樊建超”,“但这些公安部门是不认可的”。要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就得找到小凡曾用名“樊建超”的档案。
  小凡提到,上大学时他曾迁出过户口。初高中一直用名“樊建超”的小凡,迁出前会不会姓“樊”?4月3日,记者与小凡一同来到资中县马鞍镇派出所调看其户口信息。然而,户籍民警详细查找了关于小凡的所有户籍档案,里面用名全是“凡建超”。也就是说,目前公安机关的户口信息里,没有“樊建超”。如果能证明小凡的爷爷和父亲姓“樊”,那么“凡建超”就是“樊建超”。但两位老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信息同样姓“凡”。
  三、除非把“凡建超”和“樊紫瑶”改成一个姓,“凡”、“樊”皆可。小凡发现,自己如果改姓,那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工作证、身份证等一堆证件将全部作废。而女儿改姓“凡”就简单很多,但问题又来了。原来,小凡祖姓“樊”,2010年女儿出生,他为纠正“被姓凡”的错误,特意把女儿的姓氏改回了祖姓“樊”。如果女儿改姓“凡”,那就相当于背叛了祖宗。小凡很无奈,无论谁改姓,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转机
  档案局里找到证据
  4月3日,马鞍镇派出所孙所长告诉小凡,档案里没有任何记录可以证明他曾用过“樊”姓,他们不能开证明。“如果有以前的老底户口,可看看出生上户时是否用过“樊”姓?如用过,就可以在人口信息上添加一个‘曾用名’,这样派出所就能开证明。”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小凡赶往资中县档案局。因小凡老家的村子是后来才并入马鞍镇的,所以调档案颇费周折。他先翻到爷爷的户口本,登记名“凡志祥”。小凡有些绝望,但不得不继续在一摞泛黄的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户口档案中寻找“一线希望”。
  希望在转角。小凡终于找到了父母的老户口本,上面添加了新成员“长子”—樊建,出生日期与凡建超一致:1985年4月。小凡激动万分:“这就是我,绝对不会错!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少了一个超字,可能还是当初户籍警太马虎造成的,因为我在村里的小名叫小建。”
  档案局工作人员复印了相关材料并盖了章。小凡又找到老家松树村的村干部,开了一个证明姓氏的材料。马鞍镇派出所户籍民警经过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年月,又用以前初高中的多个证件作为辅证,终于按程序为小凡添加了“樊”姓的曾用名。
  4月4日上午,记者陪同小凡来到龙泉驿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这一次,他终于如愿以偿。当户籍民警在一家三口的户口迁移证上盖上公章,小凡难以掩饰喜悦之情,“我的心情从没像现在这样舒畅”。
探访
  全村百号人“被丢祖姓”
  记者探访小凡老家松树村发现,村里“凡”姓是一个大姓,由于大多年长者未外出,未与社会产生太多交集而未暴露问题。而外出读书、工作的年轻人大多和小凡一样,选择了被迫接受。
  通过村长提供的村民目录发现,“凡”姓在村里超过百人。村长说,他们村祖祖辈辈只有“樊”姓,“凡”姓的出现,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村里人说,村民们“被丢祖姓”的源头,是以前派出所老民警黄先明(音)在登记户籍时,因“樊”笔画太多而将其写成了“凡”。后来,有村民提出要改回“樊”,却被告知已录入电脑,修改手续很烦琐。最终,只有少部分村民改回了“樊”姓。这样一来,村里很多家庭便出现了混姓“樊”和“凡”的情形。
  记者试图从村里的老人和马鞍镇派出所打探老民警黄先明的下落,却被告知其多年前就已退休。遗憾的是,最终记者未能联系到这位老民警,其当年登记户籍时的细节,也不得而知。
解释
  同姓要求为挡“钻空者”
  龙泉驿区公安局办证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像凡建超这样的例子非常少见。“早期户籍登记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由此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居民本人上户时重视这个问题,早早纠正恢复真姓,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一系列麻烦。”
  记者查阅《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在审核户口迁入时,严格要求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如果姓不一样则不能办理。
  同时,他们平时在工作中也发现有些群众,把其他关系的孩子,即非亲生子女,譬如侄儿侄女,甚至是“保保”认的干儿女,通过亲属关系证明迁过来,以这种办法让娃娃就读成都市的公立学校。“有人甚至干脆从孩子出生证明上开始运作,加上一些基层派出所有这样运作的空间。
  因此,为了杜绝非亲生子女随迁入户的发生,如果小孩没有随母姓或随父姓,就会要求其增加相应的证明材料,确认该子女为该父母亲生。按照成都的户口政策,购房迁入随迁的必须是亲生子女。”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