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人物专访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秦玉海

  秦玉海,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泰来人,现任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简介

  秦玉海,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汉族,大专学历,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总警监警衔。

历任

  黑龙江省大庆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
  大庆团市委副书记兼石油管理局团委书记。
  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7年09月至1994年1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0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97年02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1999年01月至2001年02月,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2月至2004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
  2004年0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4年7月30日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九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1年3月23日,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秦玉海当选为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2012年9月,兼任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20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013年1月29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年1月,秦玉海不再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3年2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上任之初

  秦玉海,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04年3月18日,刚刚出任公安厅长的秦玉海主持召开了2004年河南省公安厅第一次厅长办公会,在会上他反复强调了一句话:一切工作的前提是能够落实,要抓“落实”先抓“督察”。 在侦破杨新海案件过程中,河南警方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这个案子理应在河南最终告破,但是遗憾的是河南最后没有把这个案子攻下来,由河北警方破了这个案件。作为河南警方,觉得这是一种遗憾。出现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办案民警责任心的问题,说到底是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得不够牢固,也有我们工作抓落实过程中,产生工作不落实、警令不畅的问题。 2004年3月24日,河南省公安厅督察队正式成立,30名从业务部门抽调来的骨干警员开始了封闭集训。督察队共分为九个小组,分别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和录音机,与以往常规的警容风纪督察不同的是,督察队首要任务是不打招呼、暗访基层,调查重大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有很强的权威性,督察的方式又很灵活,同时督察可以深入到公安工作的各个层面。督察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形象地说,它是厅长的眼睛、耳朵和腿,厅长看不到的,督察要看到;厅长听不到的,督察要听到;厅长走不到的地方,督察要走到。

破案理念

  命案必破这个概念的提出,应该说既有感性的成分,又有理性的成分,说它是感性的成分,这反映了我们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对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深厚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这种情怀。如果说是理性的成分,命案必破,当时提出命案必破,挂牌全破,因为这个概念在全国有些公安机关已经提过,河南也不是我去了才提的,前几年就提过,但是对这个概念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疑惑,认为做到命案必破是不可能的,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在我上任之后,2004年2月19号,河南省公安机关开了一个命案必破的,就是命案攻坚的全省的电视电话会,针对杨新海、黄勇这两起案件,当时提出,要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战,为人民警察的荣誉而战,这反映了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要对党,对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如果说感性,恐怕这是反映的一种感情。同时在这个会上,我对命案必破,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阐述了命案必破的六个关系,当时我提出命案必破反映的是正义和邪恶、矛和盾、现实和可能、需要和能力、条件和机遇、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就是系统地阐述了命案必破符合正义战胜邪恶的必然趋势和规律。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工作做得好,克服困难,就能够实现命案从局部到全局的这种突破,就可以实现命案必破的这个目标。后来在几个月之后,2004年7月1号,我们又在三门峡又开了一个会议,在会上我又把命案必破这个概念分解为三个层次的目标,第一个就是一旦发生命案,针对每一起命案,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去侦破。第二就是通过个案的积累,作为一个县一个市,这个局部要实现命案全破。第三经过各个市、各个县战果的积累,实现全省命案侦破成绩大幅度提高,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提出的这些观点,这些工作目标已经变成了现实。

对待工作

  说到这种方式,实际作为我本人来看,这是在工作中,这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工作中发现我们公安民警有不作为,有乱作为,有漠视群众疾苦的这种行为,也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对于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公安民警要依法依据追究责任,作为一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人,作为一个县的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人,在查清事实之前,首先要免掉他的职务,然后保证我们这一个县的公安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如果不免职,他工作不在状态,精神状态不佳,整个这一个县的公安工作都要受到影响,不知道要多发生多少命案,多发生多少起亡人的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老百姓不知道要蒙受多大损失。刚到任不久我们组织了督察队,发现我们部署的全省公安机关部署的追逃利剑行动,是全省统一行动,两天统一行动,我们督察队到郏县去督察,发现郏县的基层公安机关不知道省厅有这样的部署,这个工作在基层没有开展,到县级公安机关,县局长、政委和副局长都不在场。后来局长回来了,发现我们省厅市局布置之后,布置这个追逃行动的方案,他们是复印之后塞到各位局党委成员的门缝里,用这种方式来开展这个行动。追逃行动,我们抓捕的都是我们平时掌握的重要案犯,这些案犯应该说手上沾满了鲜血,背后背负着冤魂,面对这些案犯这样严肃的一个任务,不去贯彻执行,当时我确实感到很气愤。我接到这个督察报告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多钟,第二天上午,原来计划我们要全省开一个电视电话会,学长霞,筑警魂,树形象的,当时学习任长霞这么一个电视电话会,会上原来的安排是由我来做动员报告,我接到这个督察报告之后,我当即决定,我说明天的这个会议,动员讲话由我们常务副厅长来做,就对郏县这种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不作为的问题,在会上我要认真地讲一讲,所以在会上,我把郏县追逃利剑行动不作为这个事情,事情讲了之后,讲到激愤处,我说你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哪里去了,你的职业道德哪里去了,作为一个普通人,你的良知哪里去了,我说明天,我说对这个郏县的局长、政委,要立即免职,今天就要免到位,当我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们会场上几百人响起了长时间的掌声。通过这件事儿我也看到,我也认识到,我们从严治警,对于不作为的我们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免职或者给予处分,这是警心所在,民心所向。

管理方法

  班子当中有人提出,就是说公安局的局长、政委,他的管理权限在市委,就是我们提出免职,能不能做到,所以会后我就叫我们的政治部主任和平顶山市市委组织部沟通,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当天晚上八点钟市委召开常务会,就把局长政委免了。把他们从岗位上拿下来,叫他们认真反思、反省,以利于他们更好地工作,把有责任心的,有能力的领导同志放到这个岗位上,更有利于推动郏县的公安工作,最终是使我们的人民群众,使我们老百姓受益。通过这件事情,因为我们就感到,公安机关有大量的这种工作不落实,有了工作,有了安排,有了部署,但是不能落实到基层,所以为了保证工作的落实,我们决定要加强,加强督察工作,所以这件事情之后我们把公安机关我们内部的这种督察,也是内部监督的一种手段,由个案的督察,由重点工作的督察,我们搞了个计划,就是为期一年的集中督察,为期一年的集中督察就是我们对十八个省辖市,一个省辖市一个省辖市去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督察,每个省辖市要督察二百个以上的基层股所队,这样就等于翻箱倒柜,把这一个省辖市的公安工作的底就折腾出来了,你的工作状况如何,工作落实的情况如何,这样我们利用一年的时间,督察了十八个省辖市,十八个省辖市,基层所队我们就督察了3682个,查处各种问题四千多个,通过这种大规模的督察,我们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一般性的工作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同时这里面有督察之后的整改,包括责任追究等等。

关爱群众

  在这个基础上要巩固提高,难度就更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期待也会更高,所以在这种时候,我们更要牢固地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从严管理队伍,加强我们公安各项工作这种机制建设,同时也要贯彻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方针,更重要的是,我们河南公安机关要发扬我们河南的公安精神,就是我们这些年河南公安工作的发展,从发展变化中,我们总结出河南公安机关的河南公安精神,叫做忠诚为民,拼搏奉献,其中有一句很有代表性的反映我们河南公安精神的一段话,就是我们这些河南公安机关这些年,我们的物资保障水平在全国,应该说我们是经济发展相对,人均水平比较低的这么一个省份,警力我们又是全国警力最低的这么一个省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基础又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我们提出剑不如人,剑术不能不如人,气势不能不如人,要有这样一种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