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2005年起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常在公开场合戴上蝶形领结,所以他常被坊间称为“煲呔曾”,亦和政务司司长许仕仁、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被誉为“财经三剑客”。2005年3月,董建华以“健康理由”辞职,曾荫权于6月24日正式宣誓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第二次当选特首,任期将延至2012年届满。2012年2月28日,曾荫权致函全体公务员,郑重表明在诚信问题上他不会宽待自己,因为他知道诚信是良好管治的基石。他称会应邀出席立法会3月1日的特别答问大会,坦诚回答议员的提问,尽力释除公众的疑虑。
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
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英治香港时期:
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后,短暂任职推销员
1967年加入政府,任二级行政主任
1971年考获政务官,任职离岛理民府
1974年调任财政科
1977年升高级政务官,借调马尼拉亚洲发展银行
1981年至1982年获政府保送往美国哈佛大学,获公共行政硕士
1982年任沙田政务专员1984年任贸易署副署长
1985年任副常务司
1989年任行政署署长
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兼总贸易谈判代表
1993年任库务司,负责香港政府的整体资源分配和税收制度等政策。
1995年成为首位华人财政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时期:
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
2001年5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2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
2007年4月2日,国务院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007年7月1日,正式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2月,曾荫权因为接受超级富豪的款待涉嫌贪污而被香港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调查,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因为贪污而被廉政公署调查的行政长官
2012年2月28日,曾荫权被香港立法会弹劾,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遭到立法会弹劾的现任特首,因为曾荫权租住黄楚标的物业,却在行政会议审批数码广播牌照时未有申报,涉利益冲突,属严重渎职,
2012年7月1日,卸任
荣誉称号 :
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2002年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曾氏宗亲联合总会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