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九
张俊九,男,汉族,1940年8月生,安徽阜南人,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获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机械委优秀企业家奖。
1961——1966,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坦克设计专业学习。
1966——1968,留校待分配。
1968——1979,五机部第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
1979——1980,五机部外事局德语培训班学习。
1980——1982,赴西德考察实习领队。
1982——1984,兵器工业部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室副主任、四二Ο车间主任、四分厂副厂长。
1984——1988,兵器部六一七厂副厂长、厂长。
1988——1990,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0——1991,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91——1993,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93——1998,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8.03——1998.10,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8.10——1999.01,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9.01——1999.04,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9.04——1999.07,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1999.07——2005.12,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1961——1966,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坦克设计专业学习。
1966——1968,留校待分配。
1968——1979,五机部第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
1979——1980,五机部外事局德语培训班学习。
1980——1982,赴西德考察实习领队。
1982——1984,兵器工业部六一七厂四分厂技术室副主任、四二Ο车间主任、四分厂副厂长。
1984——1988,兵器部六一七厂副厂长、厂长。
1988——1990,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0——1991,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91——1993,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1993——1998,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8.03——1998.10,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8.10——1999.01,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9.01——1999.04,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1999.04——1999.07,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1999.07——2005.12,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