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德
陈炳德,男,196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9月参加工作,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毕业,大专学历。曾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上将军衔。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1958年09月至1961年04月为江苏省南通市油酒厂工人。1961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1年04月至1964年08月为陆军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年08月至1965年10月任陆军排长。
1965年10月至1971年02月任陆军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
1971年02月至1974年02月任陆军师司令部作训科副科长、科长。
1974年02月至1976年08月任陆军团司令部参谋长。
1976年08月至1977年05月任陆军师司令部副参谋长。
1977年05月至1979年04月任陆军团长。
1979年04月至1982年06月任陆军师司令部参谋长。
1979年09月至1981年01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学习。
1982年06月至1983年05月任陆军师长。
1983年05月至1985年08月任陆军副军长。
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高级指挥班学习。
1985年08月至1990年06月任陆军集团军副军长兼参谋长。
1990年06月至1992年08月任南昌陆军学院院长。
1992年08月至1993年02月任陆军指挥学院院长。
1993年02月至12月任陆军集团军军长。
1993年12月至1996年01月任南京军区参谋长、军区党委常委。
1996年01月至1999年12月任南京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1999年12月至2004年09月任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2004年09月至2005年03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党委书记。
2005年03月至2007年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党委书记。
2007年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2013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5年7月晋升为中将军衔,2002年6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1958年09月至1961年04月为江苏省南通市油酒厂工人。1961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1年04月至1964年08月为陆军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年08月至1965年10月任陆军排长。
1965年10月至1971年02月任陆军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
1971年02月至1974年02月任陆军师司令部作训科副科长、科长。
1974年02月至1976年08月任陆军团司令部参谋长。
1976年08月至1977年05月任陆军师司令部副参谋长。
1977年05月至1979年04月任陆军团长。
1979年04月至1982年06月任陆军师司令部参谋长。
1979年09月至1981年01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学习。
1982年06月至1983年05月任陆军师长。
1983年05月至1985年08月任陆军副军长。
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高级指挥班学习。
1985年08月至1990年06月任陆军集团军副军长兼参谋长。
1990年06月至1992年08月任南昌陆军学院院长。
1992年08月至1993年02月任陆军指挥学院院长。
1993年02月至12月任陆军集团军军长。
1993年12月至1996年01月任南京军区参谋长、军区党委常委。
1996年01月至1999年12月任南京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1999年12月至2004年09月任济南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2004年09月至2005年03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党委书记。
2005年03月至2007年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党委书记。
2007年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2013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5年7月晋升为中将军衔,2002年6月晋升为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