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举
李学举,生于1945年,吉林公主岭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开始在民政部工作;1996年调往重庆,先后任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2001年任民政部副部长,两年后升任民政部部长。2010年6月被免去民政部部长职务。
1945年4月生,吉林公主岭人。
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6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66年5月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工作,历任大岭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副主任、双榆树公社副主任、公社党委书记。
1975年后任吉林省四平地区团委书记。
1978年后历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副部长、部长。
1984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年后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共青团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1988年后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司长。
1993年后任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司长。
1995年1月任民政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司长。
1996年9月任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7年6月任中共重庆市第一届市委常委。
1998年至2001年7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
2001年7月任民政部副部长。
2003年3月任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民政部部长 。
2010年6月被免去民政部部长职务。
是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1945年4月生,吉林公主岭人。
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6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66年5月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工作,历任大岭公社团委书记、公社副主任、双榆树公社副主任、公社党委书记。
1975年后任吉林省四平地区团委书记。
1978年后历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副部长、部长。
1984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年后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共青团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1988年后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司长。
1993年后任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司长。
1995年1月任民政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司长。
1996年9月任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7年6月任中共重庆市第一届市委常委。
1998年至2001年7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
2001年7月任民政部副部长。
2003年3月任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民政部部长 。
2010年6月被免去民政部部长职务。
是第十七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