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勇
李学勇,男,汉族,1950年9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6月参加工作,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系高分子化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1968.06——1977.07,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十团战士、连长、副营长;
1977.07——1978.03,北京第四制药厂工人;
1978.03——1982.02,北京化工学院(今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系高分子化工专业学习;
1982.02——1984.02,北京化工学院教师;
1984.02——1991.12,国家科委基础研究与新技术局、工业技术局干部、主任科员、二处副处长,工业科技司新材料处处长;
1991.12——1993.08,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副司长,条件财务司副司长;
1993.08——1995.09,国家科委条件财务司司长;
1995.09——1997.04,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04——1998.03,国家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03——2000.07,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99.03——1999.05,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0.07——2004.12,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1.08——2001.11,国家行政学院第二十期英语专题班学习;
2004.12——2007.04,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7.04——2010.12,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10.12——2011.02,江苏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11.02——2012.11,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2.11——至今,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会议补选李学勇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确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补选李学勇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的代表资格有效。
党的十六大代表、十七大代表,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一届省委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