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刘鹏,男,汉族,1951年9月生,重庆市合川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系固体力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
1971年至1977年,重庆钢铁公司焦化厂工人、厂团总支书记、公司团委干事。
1982年至1985年,任重庆大学力学教研室教员、副主任,研究生部党总支副书记。
1985年至1987年,任重庆市委常委、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
1987年至1991年,任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书记,团中央常委
1991年至1993年,任四川省宜宾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3年至1993年,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1993年7月副部长级)。
1993年至1997年,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兼任全国青联主席
1997年至2002年,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2002年至2004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4年至2005年,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至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中国奥委会主席兼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执行主席。
2005年11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奥委会主席兼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执行主席。
2009年4月,任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委会主席;
2011年6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主席。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