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顺
王安顺(1957年12月 - ),河南辉县人。1983年武汉地质学院毕业,1984年3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1]、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2012年7月,再次当选为北京市委副书记。
历任,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团委书记、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党委书记、主任,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东北石油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王安顺由甘肃调任上海,出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3年升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继续分管组织工作。 2007年3月31日任北京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1年1月当选北京市政协主席。
1999.07——2001.09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09——2003.04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3.04——2003.06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3.06——2003.07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2003年6月兼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
2003.07——2004.04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4.04——2007.03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7.03——2007.05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7.05——2008.0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8.02——2008.1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8.12——2009.11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9.11——2010.1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1.01 ——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2年7月3日,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安顺为北京市委副书记。
2012年7月12日,北京市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市委决定,王安顺任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年7月25日上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任命王安顺为北京市副市长。会议决定任命王安顺为北京市代市长。
2013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安顺为北京市市长。
历任,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第四物探大队团委书记、副大队长、大队长,吉林石油勘探指挥所党委书记、主任,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东北石油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王安顺由甘肃调任上海,出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3年升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继续分管组织工作。 2007年3月31日任北京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1年1月当选北京市政协主席。
1999.07——2001.09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09——2003.04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3.04——2003.06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3.06——2003.07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2003年6月兼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
2003.07——2004.04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4.04——2007.03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7.03——2007.05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7.05——2008.0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8.02——2008.1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8.12——2009.11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09.11——2010.12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1.01 ——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2年7月3日,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安顺为北京市委副书记。
2012年7月12日,北京市政府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市委决定,王安顺任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年7月25日上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任命王安顺为北京市副市长。会议决定任命王安顺为北京市代市长。
2013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安顺为北京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