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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

叶小文
  
  叶小文,男,汉族,1950年8月生于重庆5,贵州贵阳人(注:一说湖南宁乡人),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贵州省社科院研究生班哲学专业结业,助理研究员。现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正部长级)。
  1969.01——1970.11,贵州省贵阳市孟关公社石龙大队插队知识青年;
  1970.11——1975.10,解放军后字276部队宣传队员、3533工厂化验员;
  1975.10——1976.10,贵州省群众艺术馆干部;
  1976.10——1979.04,贵州大学哲学系学习;
  1979.04——1980.04,贵州省社科院研究生班哲学专业学习(结业);
  1980.04——1984.00,贵州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人员;
  1984.00——1985.10,贵州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贵州省社会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1985.10——1990.06,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8.09——1989.08,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0.06——1991.07,共青团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局级),全国青联副秘书长;
  1991.07——1995.05,中央统战部民族宗教局(二局)局长;
  1995.05——1998.03,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03——2009.09,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05.10 当选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2009.09——,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正部长级)。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1998年3月、2003年3月、2008年3月相继当选为第九届、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是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
  多次出访国外并就我国宗教情况接受国外官员记者的采访,消除了国外对我国宗教政策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