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
张福森,男,1940年3月生,北京顺义人。195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原部长(2000年11月至2005年7月在任)。同时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联席院长等职。
1959年至1965年在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电子计算机专业学习,期间任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
1965年09月,毕业后参加工作,后任技术员、工程师;
1979年,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团市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务副书记、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市委商业外经外贸工委书记;
1990年08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书记兼秘书长、自治区党校校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08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97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后任北京市副市长。
2000年11月,任中共司法部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司法部部长。
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增补张福森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05年07月,被免去司法部部长职务。
2008年0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中共十三至十六届中央委员。
1959年至1965年在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电子计算机专业学习,期间任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
1965年09月,毕业后参加工作,后任技术员、工程师;
1979年,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部部长,团市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务副书记、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市委商业外经外贸工委书记;
1990年08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书记兼秘书长、自治区党校校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08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97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后任北京市副市长。
2000年11月,任中共司法部党组书记。同年12月任司法部部长。
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增补张福森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005年07月,被免去司法部部长职务。
2008年0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中共十三至十六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