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
李海峰,女,汉族,1949年2月生,河北乐亭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毕业。曾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68年08月—1978年05月,在大庆油田工作,当采油工。曾任中共大庆油田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女子采油队指导员,中共大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治部副主任、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
1978年05月—1983年08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83年09月—1986年08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班学习(带职)。
1986年09月—1988年09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1988年09月—1992年12月,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
1992年12月—1993年0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石家庄市委书记。
1993年05月—1994年11月,任河北省副省长。
1994年11月—2007年05月,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
2007年05月-2013年3月,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
2007年当选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