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
胡伟,男,汉族,1962年1月生,浙江德清人,1984年3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社科联主席。2013.6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副署长。
1978.11——1982.08,杭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浙江省德清县委党校干部;
1984.04——1984.05,共青团浙江省德清县委员会书记;
1984.05——1986.08,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员会副书记、书记;
1986.08——1989.10,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89.10——1990.04,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0.04——1992.11,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11——1994.08,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书记;
1993.09——1994.07,在中共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08——1998.12,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93.09——1996.01,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
1998.12——2001.10,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2000.12增补为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1.10——2004.01,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2004.01——2005.07,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
2002.09——2005.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7——201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10.12——2011.02,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1.02——2011.09,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2013.06,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兼自治区社科联主席;
2013.0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党委委员、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78.11——1982.08,杭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浙江省德清县委党校干部;
1984.04——1984.05,共青团浙江省德清县委员会书记;
1984.05——1986.08,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员会副书记、书记;
1986.08——1989.10,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89.10——1990.04,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0.04——1992.11,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11——1994.08,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书记;
1993.09——1994.07,在中共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08——1998.12,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93.09——1996.01,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
1998.12——2001.10,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2000.12增补为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1.10——2004.01,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2004.01——2005.07,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常务副主席;
2002.09——2005.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07——201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10.12——2011.02,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1.02——2011.09,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2013.06,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兼自治区社科联主席;
2013.0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党委委员、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